据苏州检察发布:
4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案管办副主任翁跃强,处长贾茂林、杨文一行三人到苏州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数字检察工作。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军,市检察院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数字办成员及部分基层代表参加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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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座谈中,翁跃强副主任充分肯定了苏州在数字检察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进一步做好数字检察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准确把握方向路径。基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能动履职,找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二是要拓展监督纵深维度。数字检察要从个案出发,溯源类案起因,融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动全方位、闭环式法律监督。三是要强化突出应用实效。模型构建要遵循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要努力打造“样板效应”模型,全力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上,刘军副检察长从构建实施蓝图、推进数据共享、强化机制保障、拓展监督场景等方面介绍了苏州数字检察工作情况。常熟、虎丘、昆山、姑苏等检察院就本地区数字检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关于数字检察的探讨与实践从未停步
大数据时代下
电子证据必然要成为
未来法治社会的“证据之王”
然而实践中电子数据数量巨大
面对庞杂的电子证据该如何有效审查?
如何运用?
一起来听听这节课!
4月20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刘品新教授在“数字检察的理论与实践”主题研讨会后,至苏州市检察院授课。
刘品新教授以《电子证据有效审查新论》为题,针对电子证据的容量越来越超大、取证越来越简便、资源越来越被浪费以及配侦公司泛滥、逐利性执法亟待遏制这一现状,凭借多年来对电子证据的深度思考,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揭示出电子证据有效审查的实践方法。
来源丨检察信息技术部、第一检察部
摄影丨白杨
编辑丨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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